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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挂失
2012年10月15日 09:36 厦门华厦学院 点击:[]
 

事项名称

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挂失

事项类别

身份证办理

办理机构

户口所在地派出所

办理时间

周一至周六

申办条件

必须是当事人长期在外或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。

申办材料

委托人户口簿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(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)。点击下载-委托人声明书

法律依据

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

办理流程

当事人应填写《居民身份证挂失声明书》(也可由受托人代为填写),受托人填写《受托人声明书》,并出示委托人户口簿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(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)到受托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挂失手续。

办理时限

当场办理。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免收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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