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挂失
2012年10月15日 09:36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:[]
事项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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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挂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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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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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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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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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所在地派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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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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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至周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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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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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是当事人长期在外或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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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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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人户口簿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(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)。点击下载-委托人声明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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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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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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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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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应填写《居民身份证挂失声明书》(也可由受托人代为填写),受托人填写《受托人声明书》,并出示委托人户口簿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(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)到受托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挂失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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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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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场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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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及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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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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