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2011年6月1日起,全国铁路动车组正式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。针对一些旅客随意丢弃实名制动车组车票和临时身份证明等现象,警方特别提醒广大旅客朋友,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实名制动车组车票和临时身份证明,不要随意丢弃,谨防个人信息的泄露。
沈阳铁路局长春火车站派出所副所长闫先进说:“为了方便旅客乘车,广大旅客在出门旅行的时候,一定要携带好有效的身份证件。如果忘记携带,也不要着急,我们公安机关在火车站都设有公安制证处,会为大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。”
“广大旅客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即使用过的火车票和临时身份证明也不要随意丢掉,因为它们上面都写有旅客的个人信息。”闫先进说,“如果不作报销凭证或者没有其他用途,最好把火车票销毁或者撕碎,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”
此外,长春站售票车间负责人表示,根据有关规定,旅客购买实名车票时可使用有效身份证原件也可用复印件。但是,旅客乘车时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。而用军官证、学生证、护照等证件购票的旅客,乘车时也要带这些证件的原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