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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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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级新生落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2018年09月19日 11:08 厦门华厦学院 点击:[]

关于2018级新生落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 

一、    省外新生落户应提供的材料如下:

1、《录取通知书》注册联原件;

2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;

3、居民身份证原件;

4、人口信息采集表(纵向打印);

 

二、    省内生源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的,不提交《户口迁移证》,一律按网上迁移办理。

省内新生落户应提供的材料如下:

1、原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户口本首页和当事人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);

2《录取通知书》注册联原件;

3、居民身份证原件;

4、人口信息采集表(纵向打印);

5、省内新生户口迁入声明;

 

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收集需落户新生材料,并制作《2018级新生落户花名册》《2018级户口迁入登记表》,省内省外分开登记,本专科分开登记,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、纸质版给保卫处周艳丽老师(齐礼楼703室)。办理截止时间:2018年108日,逾期不再受理!!!

 

附件:

附件1、人口信息采集表-空表

附件2、人口信息采集表-范本

附件3、省内新生户口迁入声明

附件42018级新生落户花名册

附件52018级户口迁入登记表

上一条:已离校未迁出办理户籍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下一条: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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