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级新生落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一、 省外新生落户应提供的材料如下:
1、《录取通知书》注册联原件;
2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;
3、居民身份证原件;
4、人口信息采集表(纵向打印);
二、 省内生源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的,不提交《户口迁移证》,一律按网上迁移办理。
省内新生落户应提供的材料如下:
1、原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户口本首页和当事人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);
2、《录取通知书》注册联原件;
3、居民身份证原件;
4、人口信息采集表(纵向打印);
5、省内新生户口迁入声明;
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收集需落户新生材料,并制作《2018级新生落户花名册》《2018级户口迁入登记表》,省内省外分开登记,本专科分开登记,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、纸质版给保卫处周艳丽老师(齐礼楼703室)。办理截止时间:2018年10月8日,逾期不再受理!!!
附件:
附件1、人口信息采集表-空表
附件2、人口信息采集表-范本
附件3、省内新生户口迁入声明
附件4、2018级新生落户花名册
附件5、2018级户口迁入登记表